轉入本校辦法

最新修訂轉入本校辦法(非新生):

經本校主管會報決議訂定

自即日起(109年開始),辦理轉入者,

請先將原校日常生活表現紀錄(含出缺席、獎懲)送至教務處備查,

另外,戶籍地必須為本校學區且不得為「寄居」,

俟召開轉入小組會議後,再通知到校辦理,

務必注意,請於通知轉入後再於原校辦理轉出。